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《物价局关于汽车报废价格问题的通知》,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价格按按照废旧金属市场价计算,要扣除环保处理费、拆解费、运输费、场地费等,机动车按类别不同而价格不同,具体请联系:13926239809 进行准确估价。  
  手机:13926239809 

座    机:020-29055974

拆解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105国道良田村西侧

分公司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南仓库12号

 

1109030836208763.gif


 

 
  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
 

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污染控制要求

来源:  |  发布时间:2015/1/21 16:35:43  |  浏览次数:

①拆解、破碎过程不得对空气、土壤、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。

②拆解、破碎企业的污水经处理后直接排人水体的水质应满足 GB 8978 中的 1998 11日起建设(包括政、扩建)的单位的水污染物的一级排放标准要求:经处理后排人城市管网的水质应满足 GB 8978中的199811日起建设(包括改、扩建〉的单位的水污染物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。

③拆解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 GB 18597 的要求。

④拆解、破碎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、填埋设施应满足 GB 18599 的要求,焚烧设施应满足 GB 18484 的要求。

⑤拆解、破碎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应满足 GB 18484 的要求,填埋设施应满足GB 18598 的要求。

⑥拆解、破碎企业除满足相关规定外,其他烟气排放设施排放的废气应满足GB 16297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放度的要求。

⑦拆解、破碎企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 GB 14554 中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企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要求。

⑧拆解、破碎企业的厂界噪声应满足 GB 12348 中的 Ⅱ 类标准要求。(3.1.24))

分享到:
浏览次数:  发布时间:2015/1/21 16:35:43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 

广州市华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     粤ICP备16105675号    技术支持:鑫奕科技